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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审改办关于印发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(2017版)的通知 京密审改办〔2017〕20号

【打印页面】【关闭页面】来源: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审改办 发布时间:2017-12-25

      各乡镇人民政府,地区、街道办事处,区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区属机构:
    《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(2017版)》和通用责任清单已经区政府同意,现予以公布。区政府各部门要在本通知印发后10个工作日内,在部门网站、办事窗口等予以公开,确保公开内容与区政府网站内容一致。
    各部门权力清单公开的内容包括行政职权事项类型、名称、编码、依据、审批对象、行使主体、办理科室、受理方式、受理地点、流程图、申报材料、审查内容、审查标准、批准形式、收费依据、收费标准、办理时限、有效时限和监督方式等内容。责任清单参照通用责任清单制定,进行公开。各部门对面向社会公开的内容要进行严格保密审查,确保不含涉密信息。
    按照北京市建立市政府统一管理、市区两级政府分别负责的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的要求,市政府负责市区两级政府部门统一版的权力清单管理,区政府按照统一版的标准和规范,负责各自权力清单的管理。区政府调整权力事项时,需由区政府各部门提出调整建议,经市行业主管部门审核,并征求市权力清单部门联席会议同意后,分别由市政府审改办和区政府予以调整公布,同时报区政府审改办备案。未经审核同意,区级各部门不得自行调整权力清单。调整后的权力清单要及时对外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


     附件:1.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(2017版)(详见网上公布)
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部门通用责任清单(详见网上公布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 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审改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12月25日